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近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标志着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联席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由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32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研究并推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与举措;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协调解决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推广与消费教育引导;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提升工程,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辽宁”品牌等。
责编:徐 硕
审核:刘立纲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