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规范资产配置、强化日常管理、推进资产盘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省政府的两个报告反映情况全面系统,查找问题较为深入,提出的工作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两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要进一步落实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流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要加快修订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与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数据资产、文物文化类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数据资产专项管理规范,有序审慎推进数据资产产权界定、价值评估及入账管理。建立健全文物文化类资产全链条管理制度,完善分类分级资产台账体系,进一步筑牢文物文化类资产管理基础。
二是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全流程审批,加强账实管控。统一统计和会计核算口径与方法,明确资产登记、变更、报废处置的时限与程序要求,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梳理,优化完善竣工决算及验收程序,确保资产及时准确入账、规范核算。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深度应用,着力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资产数据共享共用,确保资产数据实现自下而上全面贯通,有效破除部门信息壁垒。增强系统数据分析功能,深化数据开发利用,构建覆盖多层级、能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网络体系。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与专业能力。
三是加强统筹协同,增强联动管理效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的有机衔接,动态完善配置标准体系,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机制。继续完善全省资产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深度融入预算一体化。将资产存量数据全面嵌入预算编制系统,压实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切实杜绝“重预算、轻存量”现象。严把资产配置源头关和资产处置出口关,既要防止超标准、过度及超前配置资产,更要防范通过虚假处置资产虚增空转财政收入、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及无证房产问题化解工作,重点关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问题的解决。
四是加大盘活利用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强化政策顶层设计,优化政策支持环境,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改革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盘活、经营资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加资产收益。要研究支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资产创收,科学核定新增收入分配比例,在严守底线、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激活利用闲置国有资产。积极探索推进我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调动单位和员工积极性。研究支持养老院等公益性单位在履行基本职能前提下,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床位资源开展适度经营,破解我省“养老床位紧张与闲置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同时,加快虚拟公物仓建设与联网运行,拓宽资产入仓范围,强化技术支撑与应用推广,推动闲置低效资产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高效流转。
责编:盛 楠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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