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读《实施好民法典》有感
徐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颁布实施5年来,在保障民生权益、护航市场经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近日出版发行的《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中收录的《实施好民法典》一文,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的一部分,深刻阐释了民法典的重要地位、重大意义和鲜明特征,明确部署了实施好民法典的五大重点工作。重温这篇重要论述,让我们更加深刻地领悟到实施好民法典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为持续实施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持续实施好民法典,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文中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持续实施好民法典的价值取向。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持之以恒推动民法典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益更高水平的平等保护。要严格保护财产权、维护私法自治和合同自由,依法保障企业的法人独立人格和经营自主权。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实施好民法典,要坚持问题导向。文中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这深刻揭示了民法典实施是随着实践发展不断深化、完善、创新的动态过程,必须将其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场景中进行检验、优化提升。“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新情况新挑战,尤其要聚焦信息革命、产业变革、智能化发展等新兴领域,针对新型民事权益、数字经济下的权力边界界定等新课题,加强民法理论研究,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确保前沿技术创新应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民法典始终与时代同频、与实践同步。
持续实施好民法典,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文中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其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直接关系到民法典能否有效落地生根。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示范效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形成自觉运用民法典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民法典作为履职标尺,着力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法典持续深入实施。
责编:姚晟琦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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