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沈阳召开
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沈阳召开
周波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赵静报道 1月13日,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沈阳召开。省政协主席周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其他有关文件、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和人事选举事项(草案);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和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通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通报。
周波指出,2025年省政协及其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守正创新、团结奋斗,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坚决,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有力有效,增进民生福祉更加用心用情,促进团结联谊更加深入扎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加积极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辽宁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波强调,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省委的领导下,扎实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省政协常委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强化政治意识、精准建言献策、严守纪律规矩上带好头、作表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精神状态,聚焦“十五五”开局起步,围绕省委部署和民生热点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准备讨论发言,提出建议实、价值高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会议纪律、选举纪律,保持良好会风会纪,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副省长吴春耕通报有关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通报有关情况。
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1月26日至29日在沈阳召开。
责编:盛 楠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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