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守护城市烟火气
沈阳市大东区纪委监委整治城管执法乱象
以案促改,守护城市烟火气
本报记者 王坤
在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路与北大营街交叉口,蹬三轮车卖糖葫芦的张大胜有了免费的固定摊位,再也不用四处“打游击”了。
“过去,我手上忙着裹糖稀,眼睛还得四下张望,一看到来检查的人儿,来不及收钱,蹬车就蹽。”张大胜讲述,为了不被撵,万般无奈下,他每月私下给执法人员塞钱。
在大东区二台子街道一带,烙手抓饼的李云飞也曾有过一样的困扰。他经常开着电动四轮餐车跟执法队员“捉迷藏”。为了守住“地盘”,也曾给执法人员塞钱。
“吃拿卡要”、选择性执法等行为触碰红线,败坏了风气,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
群众的痛点就是整治的发力点。在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大东区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聚焦上园和二台子街道这两个流动摊贩集中区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6名违规执法人员和1名相关负责人被立案调查,违规收受的12万元“好处费”被全额追缴。
去年12月31日,大东区纪委监委召集大东区执法分局、公安分局,上园和二台子街道负责人与涉案摊贩代表召开恳谈会。“我们负有主要责任。”大东区执法分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检讨。大东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对排查到的22名流动摊贩逐一求证核实,将“好处费”如数退还。
在强大的案件震慑与政策感召下,大东区执法分局另有16名执法人员主动向区纪委监委说明问题,上缴违纪违法所得。
为更好地解决商贩经营问题,大东区纪委监委联动相关街道、执法、市场等部门,按“不收取费用、不垃圾落地、不超时经营、不超域经营”要求,在两个街道沿线设定3处固定免费摆摊区,设立公示牌,明确经营的时间、区域和公约等,公布举报电话,让摊贩“安家”,保障合法经营。大东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案促改,推动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城市“烟火气”与发展“高颜值”并非矛盾,从四处“打游击”到定点“安家”,背后是从“管理对立”到“服务同行”治理思维的转变。以此为契机,大东区将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责编:盛 楠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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