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新华日报清明联动纪念烈士 丁香花开时 双城同念君
本报记者 吴丹
背景介绍:丁香,江苏苏州人。她与丈夫乐于泓相识于东吴大学,在革命的洪流中,两人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于1932年4月在上海结婚。1932年9月,上海党组织派丁香去平津一带工作,因叛徒出卖,丁香不幸被捕后送往南京。1932年12月,丁香带着腹中的孩子牺牲在雨花台,年仅22岁。乐于泓对于丁香的思念从未停息,写下了大量纪念文章。在丁香牺牲18年后,乐于泓遇到了酷似丁香的时钟曼并与其结婚。婚后,乐于泓与时钟曼曾长期生活在辽宁。为纪念丁香,他给大女儿起名为乐丁香。1982年,在丁香牺牲50周年纪念日,乐于泓在雨花台丁香就义之处亲手种下丁香树。1992年,乐于泓病逝,骨灰被沈阳的家人送到南京,深埋于树下。
“一个名字,定义着信仰;两棵树,站立成了爱情;三代人,走向同一个远方。”乐丁香在沈阳的家中念起这三行诗,声音轻得像四月的风。当新华日报记者将信笺放到她父亲乐于泓手植在雨花台的丁香树下,阳光穿过枝叶,斑驳地落下。此刻,一场跨越千里的清明之约,有了令人欣慰的答案。
4月5日,清明。辽宁日报·辽望新闻客户端与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联动,共同推出特别报道——《丁香花开时,双城同念君》,雨花英烈丁香的故事激发起更广泛的回响。这封乐丁香写给“丁香妈妈”的信,成为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今年“雨花·清明祭”特别活动“家书里的山河”的一个亮点。
清明节前夕,本报“辽苏双城记”专题以全媒体形式相继刊发《丁香花开漫两城》《有一种誓言,叫丁香》等报道,挖掘烈士丁香与沈阳的特殊渊源,讲述革命伴侣乐于泓与丁香跨越生死的爱情,记录乐家三代人对信仰的无声守护。报道在线上线下同步传播,无数网友含泪转发、留言。
“22岁,带着腹中3个月的孩子走向刑场。这是何等的伟大?!我的泪水停不下来。”
“丁香选择了信仰,她的爱人选择了守候,另一个女人选择了成全。”
“时钟曼那句‘他越怀念,我越觉得高尚’,让我油然而生敬意,把丈夫的骨灰送到丁香树下,这更是爱之深切。”
这些留言里,蕴含着人们的感动。而在辽宁日报社,一个年轻人捧着报道读得格外认真。他叫乐飞天,是刚刚加入本报的媒体人,也是乐于泓的孙子。当这些从小听到大的“家里的故事”被成千上万人阅读和传递时,他才意识到——这早已不只是他们一家人的事。
“丁香奶奶,生日快乐!您不认识我,可您一直活在我家的日子里,活在我们每一个选择里。”4月4日,丁香烈士生日,乐飞天提笔写下这封特殊家书。他深情地写道:“我有两个奶奶,一个是您,一个是我的奶奶时钟曼。爷爷在您牺牲18年后遇到了她,据说她长得很像您。奶奶说:正因为感动于爷爷对您的思念,才嫁给他。这话我小时候听不懂,长大后才明白。奶奶她十分敬重您,就像敬重一种信仰。”
写信之际,乐飞天手边始终放着一本书——《丁香花开了》。书的扉页上,是奶奶时钟曼的字迹,那是2019年4月,奶奶赠书给他时写的寄语——“亲爱的孩子:这本书留下了丁香奶奶、爷爷的革命历史,我们要继承革命精神,努力为党、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一年,她快90岁了,字看不太清了,但写得却很认真。铭记着爷爷的誓言和奶奶的嘱托,他要把红色故事讲给更多人听。
连日来,从辽苏两地媒体联动报道,到三行诗和特殊家书的传递,信仰的高度和爱情的宽度被重新定义和解读。再过几天,沈阳的丁香也要在春天里绽放了。每个读过这个故事的人,都在心底埋下了一颗新的种子,这就是传承的意义:不是仅仅记住一个名字,而是活成她的样子。
责编:曹思洋
审核:张 勇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