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
本报讯 记者赵静报道 5月2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51件(含重点关注件10件),其中来电77件,来信74件。本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涉及沈阳市40件、大连市23件、鞍山市5件、抚顺市11件、本溪市6件、丹东市8件、锦州市6件、营口市8件、阜新市6件、辽阳市10件、铁岭市9件、朝阳市9件、盘锦市1件、葫芦岛市6件、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1件、省相关单位3件;其中1件同时涉及2家单位。涉及大气方面问题39件、生态方面问题35件、水方面问题19件、固体废物方面问题17件、噪声方面问题10件、土壤方面问题1件、其他方面问题30件。
上述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地市、单位。
截至5月2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辽宁省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964件,其中重点关注件142件。
责编:杨金凤
审核:叶 健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