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全流程监督信访举报推动难题化解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不久前,抚顺市纪委监委处理了一起重复信访案件。举报人实名举报某企业与法院审判人员勾结偷换证据,执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将其钱款扣押,因种种原因长达20年未归还。举报人多次到市政府上访、举报、申诉。对此,抚顺市主要负责人包案接访、带案下访,对被举报人采取留置措施,并开展全面审查调查工作,举报人表示息访。
类似复杂疑难案件,今年以来,抚顺市前两批“微腐败”包保45件全部办结。
对案情复杂、诉求多元、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抚顺市纪委监委建立信访举报全流程监督,强化督查督办,推动相关部门做好信访化解工作。
全流程监督首先强化信访受理,抚顺市纪委监委坚持“信访群众不选择、信访事项不过滤、接访时间不预设”的原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与信访室干部联合接访,倾听群众诉求,疏导信访人情绪,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对疑难信访件处置,市纪委监委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一名领导包案、一个专班领办、一套化解方案、一个落实结果”工作机制,分类施策,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举报人反映某医院院长收取好处费。抚顺市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开展谈话初核,调取工程项目、药品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3类60余份证据材料,查明被举报人并未收取好处费,但违反了廉洁纪律,安排其亲属承揽该工程的违纪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被举报人党内警告处分。举报人在回访中对市纪委监委还原事实真相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
对在信访工作中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抚顺市纪委监委实施倒查、追责问责。某区某部门信访稳定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劝返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监委对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分别追责问责。
责编:闫尚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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