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久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本报讯 记者王坤报道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久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久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搞钱色交易;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人大代表选举、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久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久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编:李莹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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