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科学绘制未来五年辽宁振兴发展蓝图,着力选拔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优秀干部,切实把省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堪当时代重任的坚强领导集体,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履行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优化净化政治生态,凝聚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为顺利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不懈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 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的报告;
2. 审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 选举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四届委员会;
4. 选举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2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省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初心使命,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在新征程上坚定信心、接续奋斗,咬定目标、加压奋进、真抓实干,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特别是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准备、宣传思想、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责编:栾 溪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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