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辽宁省域整体验收
本报讯 记者王笑梅报道 近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朝阳市组织开展辽宁省域整体验收,对我省“四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验收组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域整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朝阳市双塔区开展实地抽查。通过系统查阅普查档案资料、工作台账和文物标本,实地抽查朝阳北塔、他拉皋南山遗址、西团山遗址、宝公馆、佑顺寺等13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情况,全方位检查我省和朝阳市双塔区“四普”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普查资料核查与实地抽查后,验收组召开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域整体验收反馈会,反馈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辽宁认真落实普查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普查标准规范,结合地域资源禀赋开展多项专项调查,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同时,验收组就做深做实“四普”“后半篇文章”,强化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深化普查成果研究阐释、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出工作要求。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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