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手绘制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信息“一张图”
本报讯 记者唐佳丽报道 为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进一步摸清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存量、分布、结构等情况,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国有资产的信息空间可视、数据可溯,提升资产管理数字化水平。
首批试点工作选取在沈阳市沈北新区、鞍山市台安县开展。试点方案明确了省、市及试点地区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层级和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推动、业务指导、数据共享等;试点地区资产管护单位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完成资产摸底、入账核算、填写资产信息卡、资产标注、登记地理信息全流程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将严格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及各类基础设施、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针对建设年代久远、原始数据无法取得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加快制定重置成本标准,推动资产应登尽登、应入账尽入账;依托全国统一的资产地图应用平台在线填报,集中开展资产在电子地图上逐项进行地理信息标注和核实,形成涵盖资产存量、分布、结构以及管理情况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一张图”。
同时,我省将以本次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全省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强化试点工作成果分析、运用,推进试点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有效衔接,为优化资源配置、支撑高质量公共服务提供决策辅助。
责编:齐志扬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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