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个月我省城镇新就业人员同比增长11.4%
本报讯 记者徐铁英报道 6月2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5月末,我省城镇新就业3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1.4%;新增就业20.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6%。
从新就业情况来看,营口、沈阳、抚顺、阜新和丹东同比增幅较高,分别为50%、33.3%、30.6%、23.6%和10.7%。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9.9万人,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55.4%。新成长劳动力就业人数10.8万人,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30%。单位就业人数32.9万人,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比重的91.6%。
从就业形式分类情况看,在全省城镇新就业的36万人中,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分别占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的91.6%和8.4%,其中单位就业人数同比上升12.8%。从经济类型分类情况看,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中,国有经济1.6万人、集体经济0.5万人、私营个体6.4万人、有限责任和股份制19万人、外商及港澳台投资0.4万人,分别占全省城镇新就业人数的4.5%、1.3%、17.9%、52.9%和1.1%。
从产业分类情况看,全省城镇新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1.8万人、第二产业就业7.7万人、第三产业就业23.5万人,三个产业用工都出现了上升趋势,其中第一产业同比增长188.9%,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同比增长5.4%、10.3%。从行业分类情况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3万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9万人,制造业5万人,批发和零售业4万人,分别占单位就业总数的19%、18%、15.3%、12.3%。
责编:曹思洋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