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十项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光明日报太原7月15日电(记者杨珏)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托底帮扶。日前,山西省财政厅提出四个方面20项举措,全力推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
据了解,2023年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将超过28万人,比上年增长10.6%,就业渠道拓展难度增大,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山西采取多重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实施中央和省级“特岗计划”、支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同时着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同时,通过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来应对挑战。鼓励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可按规定获得见习补贴和保费定额补助。通过菜单式和订单式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此外,围绕“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需求,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定点定向培训。
山西省财政厅还致力于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省内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同时,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毕业生可获得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场租补贴。此外,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新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就业补助,对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另外,对于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奖励,并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对于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托底帮扶措施。其中包括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减压政策,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纳入全民技能提升行动。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对市场化就业困难毕业生,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光明日报》(2023年07月16日 04版)
责编:徐硕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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