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沈阳召开 周波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赵静报道 1月17日,省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沈阳召开。省政协主席周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其他有关文件、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和人事选举事项(草案);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和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通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通报。
周波指出,2023年省政协及其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紧扣全省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有效发挥,履职成效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为辽宁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波强调,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省委的领导下,扎实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质量,为委员参会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会议宣传引导,多角度展示委员风采。省政协常委要在全会履职建言中做好表率,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精心准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会议纪律、选举纪律,保持良好会风会纪,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健通报有关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通报有关情况。
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2日至25日在沈阳召开。
责编:杨 旭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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