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25日)
提案委员会主任 秦 喆
各位委员: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郝鹏书记在大会开幕会和界别联组会上的讲话要求,聚焦全省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履职尽责。
截至1月24日9时,共收到提案615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经审查,立案569件。
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出提案491件,占86.3%,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及有关界别提出提案78件,占13.7%。其中,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方面提案186件,占32.7%;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方面提案93件,占16.3%;文化强省建设方面提案76件,占13.4%;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提案103件,占18.1%;美丽辽宁建设方面提案53件,占9.3%;平安法治建设方面提案58件,占10.2%。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选题聚焦,提案突出服务中心大局。提案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紧扣“八大攻坚”,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点线面体”联动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发展跨境贸易助推向北开放等重要问题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省委中心工作部署在哪里,提案就跟进服务到哪里。二是履职积极,提案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运用提案履职热情高涨,会上提案立案数同比增长30.8%。大多数提案选题准、调研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形成了量升质优的良好局面。三是建言务实,民主监督性提案比例显著增加。提案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深入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提出监督性提案131件,同比增长45.5%,通过提案监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意识显著增强。
大会闭幕后,提案将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经审查立案后将作为平时提案送交承办单位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编:徐 硕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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