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受灾地区全部恢复应急供水 修复供水工程1204处,涉及44万多人
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11月5日,在葫芦岛市建昌县黑山科乡杨树底下村新民居点,村民董占明正忙着拾掇卫生准备搬新家。他乐呵呵地说:“拧开水龙头就有水,洗洗涮涮方便多了。”
今年8月,葫芦岛市建昌县、绥中县等地区农村供水工程遭受不同程度损毁。为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我省各级水利部门全力推进灾后供水应急工程修复,截至10月末,累计开辟应急水源235处,修复农村供水工程1204处,44.02万人的供水得到恢复,受灾地区已全部完成应急供水恢复。
农村饮水工程发生水毁后,省水利厅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出“临时用水保障—应急供水修复—恢复正常供水”3个工作阶段,分别明确工作时限及恢复标准。灾情发生后,各受灾地区及时采取应急抢修、分区域设置集中供水点、拉水送水、发放矿泉水、清洗泥沙倒灌自备井等措施,保障群众临时用水需求。随后,各地迅速启动农村供水工程修复工作。
“当时,在省水利厅的积极协调下,我们县组织了7支钻井队伍,出动40多台钻井机昼夜不停钻井作业,仅用10余天时间就完成170眼水井的钻井作业,最大井深超过200米。井房建设、管线铺设也基本同步推进。”建昌县水利局饮水办负责人刘海笑说,加快供水帮助受灾群众增强了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信心。
省水利厅要求,受灾农村供水不仅要供得上,更要供得好。在钻井作业完成后,水利部门第一时间采集水样进行水质化验,实现水源水质检测全覆盖,同时通过配备净水设施,确保了所有供水工程入户水质安全达标。
责编:张晓楠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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