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周 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所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部署和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改革任务。新时代新征程,要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不断拓展协商方式和平台,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是有根、有源、有强大生命力的民主形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对协商民主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在同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过程中开创了不同政治群体之间政治协商的雏形,为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协商民主探索前进。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协商民主探索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拓展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把协商民主从一种民主形式上升为一种制度形式。《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的出台,使协商民主有规可守、有章可循,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
深刻理解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现实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助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拓宽政治参与渠道,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协商主体涵盖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方面和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和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要求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协商渠道。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能够把民主价值、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体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真谛,凝聚起共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同时,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通过制度化的协商渠道使党的群众路线在民主决策中得以具体运用,以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整合形成最佳决策方案,从而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过程,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助于凝聚最大政治共识和全社会智慧,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论特征和显著实践优势,坚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体谅包容,能够为推动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凝聚共识力量,能够在国家治理中嵌入协商民主制度机制的复合效应,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运行机制,避免了西式民主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端,保持了政策的连续稳定,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化多层化制度化发展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发展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协商的各个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切实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彰显更大优势、发挥更大效能。
统筹完善协商民主体系。要完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把层次的多样性和规模的适度性结合起来,既要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推进,又要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使各类协商优势互补、衔接有效、相互贯通,形成整体效能。
着力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不断建立健全多种协商方式,结合不同协商渠道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及形式。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管理中切实得以实现。
不断拓展协商方式和平台。健全提案、调研、考察、会议、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民主监督等方式,结合实际搭建对话交流、恳谈沟通平台,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真正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既要做到相互尊重、坚持有事多商量,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又要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还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在讲真话、建诤言、道实情中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
责编:杨金凤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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