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本报讯 见习记者智曼卿报道 3月3日,由省妇联、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主办的“2025年辽宁省妇联系统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在大连金普新区石河街道石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启动。今年我省妇联系统将继续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普法网络,健全法律咨询、矛盾调解、跟踪回访闭环机制,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家庭暴力、留守儿童监护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维权行动,切实将法治服务送到乡村女性“家门口”。
据省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全省妇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开展了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5年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7万场,覆盖275万人次,“守护权益法律微课堂”吸引2299万人次线上学法。各级妇联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五项机制,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创新开展“百县(区)千案”暖心行动等,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新路径,切实把维权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在启动活动上发布大连市维护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涉及儿童抚养、人身安全、网络保护、司法救助等多方面。大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例既是对过去维护儿童权益有关工作的总结和梳理,也是对未来工作的启示和提醒。希望通过案例的发布,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和重视,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切实保护好妇女儿童权益。
责编:周艺凝
审核:徐晓敬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