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7月2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李威为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陈林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任命王金东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任命董凯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五、任命王旭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六、任命刘现强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七、免去王刚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孟宪锋、王学明、张岩松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九、任命范学群为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免去其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任命蒋丽娜为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任命刘永辉为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二、任命邢妍妮为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十三、任命孔凡军为丹东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四、任命杨晨漪为丹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十五、任命李成军、张亮亮为辽河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六、免去田华武的辽河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七、任命高凯、王朝岭、王达、李智宇、冯海、李江华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八、免去郑明玮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九、任命赵云立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辽宁省辽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十、任命庄群为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一、任命杨柳为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十二、任命李实为锦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责编:李 明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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