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中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报讯 记者黄岩报道 近日,我省召开全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启动为期6个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清理是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违法或者不适当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本次清理聚焦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重点关注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利于破除地方保护与隐性壁垒、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发展、不符合正确政绩观、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范围包括2025年12月31日以前省、市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省、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省司法厅将牵头统筹协调,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业务指导,通过强化协同联动,构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提升清理工作质效,做好成果运用,真正让政策“看得见、用得上、落得实”。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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