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一个字赔偿十六万,职场尊严辱不得
孟嘉多
上海一家化工企业的老板,就因为跟员工争执时说了一个“滚”字,最后被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员工近16万元。说实话,这事一点儿不冤。
事情的来龙去脉被南京广播电视台和上海一中院都通报得清清楚楚。2020年,员工小彭和领导闹矛盾,去找公司负责人理论,说着说着吵了起来。老板火气上来,直接甩出一个字“滚!”,小彭当场走人。几天后他妻子去找老板求情,老板说当时都是气话,要不要回来再看看。结果没过多久,公司以“旷工多日”为由,把小彭辞退了。
小彭不服,打官司一路打到二审。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定:老板那个“滚”字,意思太模糊,到底是滚出办公室,还是滚出公司,说不清楚;而且事后老板没明确让员工回来,员工在家等消息,根本不算旷工。最后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5.98万元。一个“滚”字,赔了近16万元,代价够大。
很多人看完说,至于吗?不就是一句气话。可法律不认“气话”,职场更不是“情绪宣泄场”。老板一句随口的恶语,在员工眼里就是人格羞辱;管理者一句没分寸的狠话,本质上是滥用职权、践踏劳动者尊严。别拿“脾气直”“性子急”当借口,管理不是耍威风,更不是靠骂人立规矩。
现在不少企业管理者,还停留在“我说了算”的老思维里,可能是无脑爽剧看多了,很多人把爆粗口美化成了“霸气”,把员工当“打工的”,觉得想骂就骂、想怼就怼,根本没把员工的人格尊严当回事。开会时当众羞辱、工作不顺时就恶语相向、情绪上来就口无遮拦,这些看似“小事”,其实都在触碰法律底线。劳动合同法摆得明明白白,违法解除合同要赔钱,人格侮辱、职场霸凌也是侵权。
更现实的是,今天的年轻人找工作,不只看工资,更看氛围、看尊重,在人格上,老板和员工都是平等的。一个动不动就骂人的老板,留不住人;一个充满戾气的职场,干不成事。管理的核心从来不是“让人服”,而是“让心服”。靠骂人树起来的权威,是虚的,靠尊重换来的信服,才是真的。恶语伤人六月寒,一次羞辱失人心,员工心凉了,工作没干劲儿,企业迟早要吃亏。
企业管理要依法依规,管理者要规范言行,别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别把权力当情绪随意发泄的筹码。那个“滚”字赔出的16万元,不是罚款,而是教训。职场里,尊重是底线,克制是素养,依法是本分。
以法为尺、平等尊重、良性沟通,以真心换真心,才能量出共赢共存、双向奔赴的和谐劳资关系新刻度。
责编:栾 溪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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