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 评论区能“淹死人”吗?
马六甲
评论区也是“一条河”。
这几天,发生在浙江慈溪的一则水中救人视频以及引发的“余波”惹人深思。
有必要还原一下事件的原委:钓鱼博主刘胜去河边钓鱼,忽惊见一穿着尿不湿的小小孩儿在水中挣扎。生死一线之际,不会游泳的“钓鱼侠”顺着岸边铁链滑入水中捞出小小孩儿,把孩子稳稳托出水面。义举一桩,百万点赞,不容置疑。本是清流潺潺,但未料到评论区在48小时后“泥沙俱下”。
“钓鱼侠”发布的视频极具现场感,是因为罕见的“第一视角”,盖因其随身携带的运动相机事发时处于开启状态,完整录下了全过程。也正是因为这罕见的“第一视角”,评论区质疑“紧急情况下竟然有心拍视频”者有之,质疑“剧本、摆拍”者有之。
“第一视角”之外,还有三个人物没有拍到。小小孩儿是“三妹”,17个月大,事发时,“二妹”背着“三妹”在河道边滑倒,“大妹”惊恐万状去找200米之外正在做手工的妈妈。这些没有拍到的场景,在评论区被无限“合理想象”,去质疑,去审判,引发了一些“泥沙”,诸如“是不是亲妈故意把孩子扔下河”“重男轻女就这么狠吗”之类。
“钓鱼侠”不会游泳,但靠雅量对质疑一笑了之,在评论区“游”得很好。被怀疑“摆拍”后,把网友的“打赏”转捐给慈善机构,令人更加敬佩。时下的背景有“盲道摆拍案”在前,怀疑摆拍者未必有啥恶意,只不过是因为信息不全面或者信息被仓促阅读的“第一反应”。在社交媒体时代保持一点怀疑精神没有错,等到真相浮出水面自然消解。
“呛水”的是一家人,除了“三妹”,还有“二妹”“大妹”和“妈妈”,各种指责搞得一家人不得安宁,亲戚说,“妈妈”被各种“阴谋论”搞得“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外来务工的一家人,真的没有那些“雅量”,面对不讲证据规则,不给人辩驳机会的恶意猜测甚至断言,痛得无法呼吸。
“唾沫星子淹死人”啊!
评论区能“淹死人”吗?总会有人质疑加辩解,是不是你的承受能力太差啦?这就像一个人说:“网络暴力会伤害别人。”另一个人回应:“你是不是连说话自由都不要了?”没有逻辑的人身攻击,只能造成悲凉。
湖南石门县的女村支书被嘲讽“耳环有二两重吧”,网暴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雷霆手段,守住的不仅是一位女支书的清白,更是为所有实干者背书,大快人心。
评论区有“公共利益平衡原则”,允许合理的社会监督和舆论批评,而没有任何证据,不需要任何调查,仅凭想象就在网上给人定罪,这些诛心之论,凉了人的热血。
近几年,“按键伤人”“按键杀人”的案例时有发生,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评论区不是“无人区”,是自由的但不是放纵的。网暴者拿放大镜做武器,放大镜本身不是坏东西,但涂上刻薄的薄膜,截取容易被攻击的一个片段,引发滔滔洪水,这根本就不是“雅量”能够承受之重。
评论区这条河,可清潺养人,亦有可能汹涌吞人,泥沙与尖石就是那些网暴者。任何怀有朴素正义感的网民,都会发自内心地感到痛恨。
正告那些网暴者,别等法槌敲响,才痛哭流涕。
责编:齐志扬
审核:叶 健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