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5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
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了2025年省级决算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5年,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及相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持续提高财政预算资源配置效率,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意批准2025年省级决算。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多措并举抓好财源建设,严防虚增财政收入行为,推动财政收入增量提质。加大力度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用好政府各类投资资金,为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更多财力保障。二是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改进转移支付结构,切实推动财力下沉。进一步优化整合专项资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升预算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三是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测,做好库款统筹调度,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尽最大努力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安排,防范债券偿付风险。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加快形成监督合力。
责编:杨金凤
审核: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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