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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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智团(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只有实现了城乡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才能不断提升,其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发展的主导权才能牢牢掌握在我们国家自己手中。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正处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需要顺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大趋势,增强城乡间要素合理有序的双向自由流动,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走好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把握和处理城乡关系。一方面,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明确提出以人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我国城镇化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主要表现在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发展活力不断释放,服务功能持续完善,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不断涌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随着我国城镇化稳步推进,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仅2019年至2021年,全国便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5万个,惠及居民超过2000万户。另一方面,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中国人的饭碗越端越牢;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一目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就突出,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加速,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加快推进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新征程上,需进一步强化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推动形成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打造城乡发展共同体。城市与乡村是一个互补互促、互利互融的有机整体,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势,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手抓。一方面,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人口与经济要素承载能力,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引领带动作用;分类推进城市群和都市圈发展,在城市群内部持续推进超大特大城市等中心城市和其他大中城市、小城镇间分工协作、共同发展;促进要素资源在大中小城市合理梯度分配,提升落后地区人口向外流动的经济能力。另一方面,坚持工业反哺农业,按照城市和乡村的地域特征和资源条件,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形成城乡产业互补的局面,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持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注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便利,使城市与农村各自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潜力得到有效释放,促进城乡经济有机融合、互相促进。
深化城乡要素制度改革,加快城乡间要素合理有序的双向自由流动。户籍、土地和金融财政体制是城乡要素制度改革的关键。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加快探索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提升居住证含金量,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国有1.3亿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2021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比2012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改善乡村人才待遇,积极为有技术有能力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创造条件,让城市人“入得了乡、留得住根”。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交易机制,搭建存量建设用地转让、出租等交易平台,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区域流转,保障城乡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劳动力转移创造有利条件。持续深化金融财政改革,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下沉服务重心、加强信贷支持,增强资本下乡动力。
以县域经济发展为切入口,打造新型城乡关系的关键支点。县城既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全县人口聚居中心,是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关键支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要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县城产业支撑能力,借助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动,增强县域在打造农业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方面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增强县城的中心功能,加快大城市周边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动承接大城市的人口、产业、功能疏解,发展成为接受大城市辐射和带动的卫星城。积极发展远离大城市,但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条件较好的县城,将其打造成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探索扩权强镇机制体制突破,为产业集聚能力强、人口增长较快的特大镇赋权,激发其发展活力;建设中心镇、专业镇和特色镇,发展一批区位优势好、经济实力强、未来潜力大的中心镇,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产业和人口向中心镇集聚。
《光明日报》(2023年07月13日 07版)
责编:杨 旭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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