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1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笑菁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张为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朱建中、邵冰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四、任命胡玉合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五、任命崔文珠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六、任命余淼杰、张鸣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王军为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邓继林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九、任命常中彦、赵丹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免去李郊、姜凤武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黄鹏飞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娄秀娟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三、免去张克研、宋华、姜丽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四、任命刘晖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五、任命王志勇、殷洪波、王开军、王刚、何毅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六、免去柳忠清、于凯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七、免去孙策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八、免去孙刚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九、免去郑辉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责编:李明
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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