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
沈毅 林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指出:“要用好多元发展条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把资源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深刻把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持续将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
高效配置资源,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化是基础。市场化的核心是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资源配置问题是经济学领域的重要问题,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于,引导资源配置符合价值规律,依据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进行调控,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产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要使市场在社会生产领域的资源配置中处于主体地位,对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商品价格拥有直接决定权。
将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完善的基础制度,明晰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在制度保障下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作用,引导资源高效配置。要畅通要素流动,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依据供求关系进行科学配置。要破除准入壁垒、解决退出难题,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强化法治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场与法治有着紧密的联系,市场经济越发达,法治也要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关键是实现良法善治,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经济循环。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法治保障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稳定性,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政策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将法治作为贯穿营商环境建设的一条鲜明主线,以法治之力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坚持用法治来划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规定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权,破解监管无序、监管缺位等问题,实现精准高效监管。要以法治赋能市场经济发展,在保护产权、约束权力等方面发力。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能够定分止争,明确权利的主体、财富的归属,通过对产权的保护使“有恒产者有恒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实现优胜劣汰。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规则联通,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化是方向,要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创新,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既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切实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也要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各类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制定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单边开放政策和措施,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更好地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开展经贸规则创新试验,在产权保护、环境标准、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劳动保护、金融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要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要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扩大理念契合点、利益汇合点,提升政策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培育外贸新动能。要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沿线国家在贸易、投资、科技、环保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构建强大而有韧性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以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单位:大连市委党校。本文为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辽宁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L23AJY001)阶段性成果】
责编:齐志扬
审核:刘立纲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