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二十条攻坚硬举措》
省税务局: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二十条攻坚硬举措》,并开展税收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明确了不得“法外设权”、不得“变通政策”、不得“过头征收”等“十个不得”行为底线。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二十条攻坚硬举措》
(一)为经营主体提供税费政策“免申即享”服务。通过税收数据精准匹配政策和纳税人,实现“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内惠企政策“无需申请、自动到账”。
(二)制发税费政策更加“透明”。省级制定的重大税费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落地后6个月内开展效果评估,措施调整原则上提前30日预告,保障市场主体预期稳定。
(三)为经营主体提供数字化政策解读。整合图文、视频、直播等多元形式,打造“税费政策咨询解答云服务”。构建“纳税人缴费人画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此前,企业想要了解自身可以享受的政策,往往要自己“找答案”,容易遗漏关键信息。通过实施“政策找人”举措,我们将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经营行为、办税行为等信息,为企业绘制“精准画像”,把适配的政策主动推送给企业。比如,对于进出口贸易公司而言,我们可以根据其跨境经营的信息,自动为其推送最新的出口退税便利化政策和操作指南。
(四)为重点群体提供定制化服务。建立重点项目、重点行业、跨境贸易等领域税费政策快速响应机制,围绕政策辅导、涉税风险等内容,为相关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全周期服务。
(五)畅通涉税事项的异地办理通道。推出高频跨区域涉税涉费事项清单,打破属地限制,实现高频税费事项“异地通办”。
(六)扩容银税互动内容。将社保费缴纳、非税收入纳入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与更多金融机构合作,增加银税信贷产品种类,提高纳税信用贷款发放额度。
(七)提升税费政策执行水平。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向社会主动公开结果。
(八)更好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价值。与更多部门共享评价结果,扩增信用激励“无事不扰”等应用场景。
(九)提高税费高频事项网上办理效率。实现高频事项“智能预填、一键申报”。
(十)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后,票种核定等环节“零等待”。
(十一)设立更多便民办税服务站。在重点产业园区、乡镇和社区,扩增重点行业、社保费等重点项目、民生高频事项“税费服务站”,实现“就近办、即时办”。
(十二)持续推广数电发票。使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需领用、即时获批”。
(十三)规范税务执法。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省级报备管理,从严规范税务执法检查行为。
(十四)深化柔性执法。落实好“首违不罚”制度,依法对纳税人缴费人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容错纠错,电子税务局“首违不罚”、“简易处罚”即时办理。
(十五)高效化解税费争议。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争议化解通道,打造争议调解“工作室”,构建多部门共治格局,实现业务需求、矛盾化解“集成办”。
(十六)扩围涉税事项事先裁定范围。涵盖重大投资、企业重组等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十七)快速响应经营主体诉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不满意、请找我”专岗,确保税费服务诉求24小时内响应率达到100%,平均办结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
(十八)规范涉税中介服务。推动“亮码执业”率达到100%,并建立优质机构推荐机制。
(十九)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对轻微失信行为实行“线上申请+即时审核”,纳税信用修复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二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开通“税收营商环境监督专线”,受理举报、听取意见。
同时,还将开展税收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明确辽宁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十个不得”行为底线。分别是不得“法外设权”、不得“变通政策”、不得“过头征收”、不得“插手中介”、不得“生冷硬推”、不得“擅自增负”、不得“随意执法”、不得“违规进户”、不得“吃拿卡要”和不得“以税谋私”。
责编:栾溪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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