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7月13日,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测预报,经研判会商决定,自7月13日15:00起,发布黄色预警,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二级。
本溪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二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受强降雨影响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记者:许蔚冰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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