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将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Ⅲ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结合《营口市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营口市城市排水防涝指挥协调机制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13日9:30起,发布城市排涝黄色预警,将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Ⅲ级。按照应急响应要求,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地势低洼的小区、商场、车库做好防护措施,可用门板、沙袋等筑起水坝,家中如遇内涝积水,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
二、暂停高空、户外作业,在建工地全面停工,同时安排值守人员,要做好深基坑、塔吊等安全检查,落实应急排水、设备加固等防范措施;
三、强降雨期间,非必要少出门、不出门;必要外出时,在户外行走时不要在有积水的道路上行走,防止跌入缺失井盖的深井、地坑等危险区域;
四、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做好防风措施,对存在倒伏隐患的树木及时加固;
五、公园管理单位立即对园区进行封闭,疏散园内滞留的游客,做好设施管理;
六、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防汛安全排查,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特别是屋面、设备机房、专用排水设施、地下车库、低洼地带等进行重点防护,落实防汛要求;
七、车辆尽可能停在高处或空旷地带,请勿将车辆停放在大树下、户外广告牌旁、地下车库等区域,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八、各供水、供气企业做好安全保供工作。
记者:佟利德
责编:刘 新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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