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创建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现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1.市场准入。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应用,加快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在政务服务、银行开户、社保缴纳、税务办理等服务场景中的使用。深化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办理,优化设置登记流程、环节,逐步简化、合并登记要件、内容。
2.经营场所。不断深化低风险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联合验收等工作机制应用。企业入驻已落实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的产业园区开展项目建设时,按规定可简化项目环评。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登记办理时间。加强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在公共服务机构中的推广应用。
3.公用事业服务。高效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完善行业服务标准,简化并联审批手续。推进“拿地即开工”改革。深化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改革,扩大绿电交易供应规模,推动存量“转供电”用户逐步改造为电网企业“直供电”模式。强化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推动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
4.劳动就业。优化提升辽宁省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功能,高质量建设舒心就业服务站点。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补助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人才驿站”。规范管理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
5.金融服务。加强“政银企”信息共享,全面推广“金融服务驿站”模式,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完善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融资功能,探索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产品创新,持续开发用好“辽科贷”、“辽知贷”、“辽贸贷”等金融产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合理降费让利。大力发展耐心资本,构建产业投资基金矩阵。深入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推进企业上市。
6.国际贸易。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海事、海关、边检实现一次联合登临完成国际船舶入境检查。依法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享惠范围。推进提前申报、先放后验、电子放货等应用改革。海关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进口货物自动解除监管。鼓励产业集群企业抱团出海。
7.缴纳税费。高效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建立税费申报环节分类辅导和信用预警提醒机制。开展多税费种简易确认式申报、出口退税线上填报,推动税费事项“掌上办”。推出高频跨区域涉税涉费事项清单。提升“税路通·辽税花语”跨境税费服务品牌效能,及时更新国别投资指南、全球税讯等税收公共知识产品。
8.解决纠纷。完善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站式、一体化多元解纷平台。畅通经营主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推动成立辽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机构,强化与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互通合作。完善商事调解配套制度,提升商事调解组织专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
9.市场竞争。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持续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保障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0.办理破产。依法建立健全省级破产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破产工作中的资产处置、民生保障和打击“逃废债”等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债务人破产预警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建立破产重整价值识别机制,积极引导可重整的企业不清算。推动法院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积极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二、建设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
11.优化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并科学设置过渡期,建立普惠性政策听取中小企业意见的常态化机制,力求政策言简意赅、易知易懂、针对性强。强化合法性审核(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增强政策一致性、稳定性、可预期性。
12.提高相关领域立法质效。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加快《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修法进程。定期开展涉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13.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出台惠企政策同步明确兑现标准、时限、路径等条件,需经营主体主动申请的政策明确申请条件、渠道,简化申报流程,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推动惠企政策和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1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托省政府网站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政策文件库,集中发布、动态更新现行政策文件。完善“辽企通”的“政策计算器”功能,帮助经营主体精准获取惠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行惠企政策“一站式”解读,组建专家库多形式开展惠企政策解读,常态化开展“政企面对面、政策零距离”、“厅长处长讲政策”等系列活动。持续高质量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15.开展政策评估优化。建立以经营主体感受为核心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完善评估结果反馈、处理机制,对效果显著的政策及时推广深化,对效果不明显的政策及时修订调整。
三、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6.平等对待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隐性壁垒,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集中整治重点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17.优化登记注册服务。提升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效能,推进登记注册智能化升级,推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深化“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探索由一般经营事项向许可经营事项拓展。
18.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对接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实现经营主体“一次录入、全省通用”。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应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着力解决资格预审、评标定标等环节中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突出问题。建立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智能预警机制,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严格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推行分散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实现全域评标专家共享。
19.推动经营主体降本增效。持续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各类金融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优化和延续进出港口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大力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模式。常态化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
四、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20.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打造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坚持整体政府理念,推动更多重点事项跨部门全流程线上办理。
21.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制定不能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外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运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次数。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推动“辽事通”多客户端同步工作。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电子图纸流转应用。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和增值服务改革。推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拓展“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服务范围。
22.深化高频事项“免证办”。推广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数电发票等各类电子凭证应用。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叠加式”改革,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准营项目实施“一次承诺、一次审批”。
23.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推动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异地办理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异地事项就近申报、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工作规则,健全收件、办理两地窗口联动和帮办代办工作机制。
24.提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质效。加快线上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中介服务监管,严格查处中介机构资质资格借用、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
五、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25.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实施“扫码入企”检查,推行分级分类行政检查模式,大力整治乱检查、“吃拿卡要”等问题。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低的企业最大限度压减行政检查频次。
26.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强化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作制度。坚决遏制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规范涉企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对涉企“小过重罚”、“当罚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深入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久拖不决专项清理整治。
27.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依法拓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事项,制度化推动行政处罚“过罚相当”。推广劝导示范、行政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模式。通过远程监管、物联感知等智能化手段,大力推广非现场执法检查模式。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28.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政府采购支付监管,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挪用资金、垫资建设等行为,严防新增拖欠。依托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实行投诉“受理—转办—处理—反馈”闭环管理。
2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专利、商标、著作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强化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查办,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重点产业领域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整合规范全省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省级网点覆盖率。
六、建设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30.推进诚信辽宁建设。提升诚信政府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引导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健全企业信用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预警机制,高效办理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全面推进信用代证制度,实现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31.涵养优质产业生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开发区服务功能。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一链一策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和协同配套。加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育留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和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先行先试。
3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行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扎实开展“一联三帮”。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主动回应解决企业诉求期盼。提升“辽企通”、企业服务专线等平台涉企诉求办理能力水平。推动全社会营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浓厚氛围。
33.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各类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推动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停缓建项目等存量资源盘活改造。提升出租车、公交车等城市窗口服务水平,助力文明城市建设。推动“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全覆盖,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便利在辽外籍人员工作生活,提供多领域便捷生活服务。
34.优化舆论环境。开展“清朗辽河·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开通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处置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整治涉企网络负面信息,坚决打击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从事虚假不实测评、诋毁产品服务质量、恶意举报牟利等行为,定期梳理曝光涉企侵权典型案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品牌宣传矩阵。弘扬企业家精神,举办辽宁省企业大会,表扬优秀企业家,积极营造尊重、关怀、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省级营商环境建设全流程推进落实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成效跟踪评价和经营主体感受度评价“双公开”,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作风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良好发展环境。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责编:盛 楠
审核: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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