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贡献人大力量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法治监督推动法定职责履行、法律条文落地,助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重点监督事项。4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分赴沈阳、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6个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大连、丹东、盘锦、葫芦岛4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自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用人单位、重点行业场所、就业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评价机构、创业孵化载体等,重点围绕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就业相关政策制定与落实情况、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经营主体稳岗扩就业落实情况、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情况等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听取用工企业负责人、高校负责人、高校毕业生、社区居民代表等群体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对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公共就业服务均衡性不足、就业扶持政策落地效能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清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稳就业、促就业,推动就业工作提质增效。要精准施策,坚持就业优先,在转变观念、优化结构、政策落地上协同发力,推动就业创业“蓄水池”提质扩容。要压紧压实责任,将稳就业与留人才一体推进,持续优化辽宁就业创业环境,强化协同联动,健全长效就业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推动我省就业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以高质量充分就业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筑牢民生根基、强化人才支撑。
责编:杨金凤
审核:叶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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