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
贺长余 马妍妮
核心提示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在行动中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真正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遵循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党性宗旨的根本体现,能否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校正政绩观的“定盘星”,又是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品格,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阐明了中国共产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旨归,明确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目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从过去“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在发展中改善和保障民生,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诸多民生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强化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切实增强发展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科学把握依靠人民创造政绩的实践要求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成功密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强大动力,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复杂形势和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深扎根人民,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充分汇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唯此才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创造非凡的政绩。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力量源泉。新时代党员干部创造历史伟业只有紧紧依靠人民,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才能凝聚起坚不可摧的团结奋进伟力。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出现政绩观偏差,大搞特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主要原因在于工作偏离了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脱离群众走向歧途。紧紧依靠人民创造政绩,不是空洞的口号形式,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扎实实开展调研,多到基层听民声,融入群众中间,倾听百姓心里话,做“明眼人”“有心人”,做到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要自觉拜人民为师,虚心向人民群众求教,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制定让人民满意的政策举措,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善于科学发动和组织群众,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切实将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金钥匙”,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始终确保政绩由人民群众来评判
领导干部的政绩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这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明确了前进方向,也为人民群众评判党员干部的政绩提供了重要遵循。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时刻倾听群众诉求,虚心向人民求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要时刻接受人民的评判和监督。
党员干部权力行使得好不好、责任履行得到不到位,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急难愁盼不关心不上心,甚至打起“太极”,有的口号喊得响、行动轻飘飘,不愿也不会做群众工作,同群众隔着一堵“心墙”,这是政绩观的错位。评判党员干部政绩的关键就在于看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正确行使权力,把监督权交给人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政绩经得起检验,真正把权力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在实际工作中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更多实绩。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本文为辽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L25BKS015)阶段性成果】
责编:刘新
审核:叶健
1、北国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北国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北国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北国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北国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北国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